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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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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蒐名促設「辱警罪」 保護警隊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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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偲嫣表示,希望政府盡快設立「辱警罪」。 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正義聯盟」由昨日起,一連14個星期日於港九新界各區開設街站,收集市民簽名,以表達對警方的支持及希望政府盡快設立「辱警罪」,讓香港警察在面對不同的侮辱時可以依法執法。同時,聯盟又提醒香港市民需要登記成為選民,善用選票選出真正為香港人服務的代表。

「正義聯盟」召集人李偲嫣昨日表示,過去70多天的違法「佔領」行動中,整個香港受到破壞,特別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受到嚴重影響。對於警方依法執法處理「佔中」,她表示:「我很感動,因為我看到香港警隊,特別是前線警員,他們克盡己任,忍辱負重,為了保護香港市民而盡了自己的努力。」

指「辱警罪」助警依法執法

李偲嫣指,他們研究後,認為政府需要盡快設立「辱警罪」,這不單是保障警方,還是為下一代�虓Q。「警方執法時受無理辱罵,以及各類型騷擾及侮辱,這是在片段及新聞報道上也能看到的,必定影響下一代。」她認為,若設立「辱警罪」,警方便可依法執法,利用法律保護警隊尊嚴。

連續14個周日蒐簽名交特首

對於設立「辱警罪」,李偲嫣表示,她曾與內部義務律師商討刑罰,「若是輕微侮辱,可以口頭警告或罰款。若是涉及襲擊,便應到法庭處理」。她又指,聯盟會連續14個星期日到訪不同地區收集市民簽名,每個星期亦會在網站上公布簽名數字,其後會把簽名交予特首梁振英。

「佔領」者要脅 非真正民主

參加簽名行動的商人黃先生表示,他非常支持警察執法,他認為不可以為了個人目的而做出違法行為,可以善用其他途徑。黃認為,那些「佔領」者在「搞搞震」,不但霸佔道路,而且阻礙別人做生意,根本是要脅行為,真正的民主其實要「和而不同」,因此他支持警方執法。

被問及為何支持設立「辱警罪」,黃先生反問:「有甚麼理由盡自己的職責也要被人辱罵?」他指警察也是人,不是機械人,他們被辱罵也會有情緒,會令他們士氣低落,所以警察根本不應被辱罵。黃認為,市民應給予警方支持及鼓勵,讓警察知道他們做好分內事是正確的。

另一名簽名的市民黃先生,從事會計業,表示即使是表達意見也需要採用合法途徑,更不可侮辱別人,因此支持設立「辱警罪」。「不只是警方,即使是任何人都不應被別人侮辱,但在很多片段中,我都看到有市民用言語侮辱前線警員。」他認為:「警察其實也是打份工,公職人員也是人,不應被辱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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