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教育局近日發出通告,邀請學校提名學生參加由民政事務局和青年事務委員會合辦的「國際青年交流計劃2015-16」,共有11個名額,每所學校可提名1位學生參加。教育局更特別指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若能自我照顧,學校亦可考慮提名。
為了向年輕人提供海外交流的機會,讓他們和其他國家的青年交流和分享經驗,藉以增廣見聞,開拓國際視野,「國際青年交流計劃2015-16」將派出香港的青年代表前往愛爾蘭、日本、新加坡及其他合適的國家見識世界。計劃活動包括探訪當地青年、進行交流,以及多項文化和教育體驗。主辦機構亦可能派出青年代表出席在海外舉行的大型青年會議。
由於主辦機構已為教育局預留11個提名名額,教育局因此向學校發出邀請,讓每所學校提名1位學生參加。教育局指出,有視障或聽障而能在行程中自我照顧的學生也可參與計劃,建議學校在提名學生參與本年度計劃時可就此作出考慮。
獲提名的學生年齡須介乎18歲至24歲,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主辦機構會邀請部分獲提名人進行面試。有意提名學生參與計劃的學校可於本月26日或之前,把提名表格連同所需的證明文件送達所屬區域的教育服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