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對於房祖名的判決結果,有律師在京表示,房祖名的認罪悔罪的情況比較好,因而此次量刑是恰當合理的。但亦有律師表示,房祖名不僅違反中國刑法,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他自己也參與吸毒,作為一名社會公眾人物應當承擔更大的責任,綜合考量此次量刑略輕。
對此本報記者諮詢了多位法律專家,他們均表示,雖然房祖名作為公眾人物應當承擔更多責任,但法院作出6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應當是充分考慮到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的次數和人數,吸食毒品的種類、數量,以及認罪態度來判斷,由此可鑒此次量刑是恰當合理的。
自首認罪是關鍵
針對同樣是容留他人吸毒,房祖名獲刑為何輕於此前內地歌手李代沫的質疑,負責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的審判員林梅梅表示,從朝陽法院發佈的案件審理情況來看,李代沫先後多次容留3人吸食毒品,公安機關掌握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的線索後將李代沫抓獲,其無自首情節,因此朝陽法院以李代沫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而被告人房祖名的行為與李代沫相比,容留次數比李代沫少,且有自首情節,故對其判處的刑罰輕於李代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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