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為促進金融機構進駐廣州國際金融城,廣州市金融辦日前發佈《金融機構在廣州國際金融城購地建設自用辦公用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徵求公眾意見稿)》,文中規定金融機構因業務發展需要,在廣州國際金融城通過公開出讓方式以市場價格購地建設自用辦公用房,廣州市政府給予項目建設獎勵金。
業界人士指,出台這樣的政策,有助於金融城與目前珠江新城、天河北區域進行功能區分,還規避不方便管理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