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小欣
不知道G.E.M.鄧紫棋在內地開演唱會是否像在香港般招惹連串是非。
憑《我是歌手》迅速成為小天后,四出巡演吸金,香港站在紅館開一連五場演唱會,娛樂版集中報道的不是她的歌藝,而是「鄧紫棋規矩」。
對傳媒,大會有厚待電視媒體、輕視平面媒體之嫌,只准平面媒體拍攝開場前半小時;電視台可拍前半小時及尾段十五分鐘,及可到後台訪問,平面媒體則未獲准到後台訪問,厚此薄彼,平面媒體一致劣評。
另一方面又觸怒電視媒體,在後台指定以大堆獎座做背景進行訪問,結果雙方擾攘一輪後,G.E.M.站在黑布前做訪問。
去年十一月,G.E.M.在香港開記者會時要求平面及電視傳媒一次過訪問,稱是為了「更有條理、更完整統一」,雙方交涉不果,記者一怒之下拉隊離場,最後G.E.M.一方妥協才不致令記者會「爛尾」,G.E.M.似乎未被嚇怕,在開演唱會的重要時刻,又再重蹈覆轍,應付演出之餘又被是非纏繞。
究竟G.E.M.為何要訂立「鄧紫棋規矩」?她未有解釋,媒體以「荷里活級排場」形容,潛台詞是耍大牌,她實在無此必要。作為藝人聲色藝全,還要有好人緣,不為五斗米刻意討好、奉承媒體,也無須開罪。
對歌迷,她也有規矩,場內不許觀眾揮動任何熒光物體,更有工作人員舉告示牌提醒觀眾,只有售價二百八十港元的官方熒光手帶可在場內揮動。不過到了第三晚已見有觀眾自攜熒光棒入場,為何要規定買票入場的觀眾用甚麼方法捧自己場?是甚麼邏輯?
買一千八百八十港元VIP票的觀眾獲贈官方手帶,購八百九十八港元貴票的觀眾則獲「借」官方手帶,完場前有工作人員逐條回收,不如不「借」,免顯小家子氣。
識G.E.M.於微時,她出道時便看好她,給她做專訪,她開演唱會、出碟必定訪問她,給她宣傳曝光的機會。她是個有才華、有思想、有性格的歌手,或許「鄧紫棋規矩」是為歌手開先河,是她理想中的規矩,但要注意,凡事操之過急,都會引來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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