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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少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昨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本報西安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仕珍 西安報道)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昨日上午在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廖少華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財物共計1,324萬元人民幣;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損失310萬元人民幣,將擇日宣判。
檢方起訴指控,廖少華在擔任貴州省六盤水市市長、黔東南州委書記、遵義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在承攬工程、項目審批、技改資金立項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自2004年至2012年期間,分別收受陳春章等11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324萬元。 此外,廖少華在擔任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還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310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應當數罪並罰。
庭審現場的廖少華頭髮花白,面容消瘦,神情憔悴。在做最後陳述時,他表示對公訴人公訴內容沒有異議,並當場落淚悔罪。他稱,變成這樣是因為自己沒有約束好自己,貪婪地大肆收受賄賂,最終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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