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廣東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探索的先行地,廣東省委十一屆四次會議於1月15日審議通過了《中共廣東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加快建設法治廣東工作,是對廣東管治能力的重大考驗。 ■香港文匯報記者 鍾俊峰
2015年是廣東進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堅年」,隨覑國家「一帶一路」和粵港澳自貿區等系列政策的落實,泛珠三角、珠三角經濟圈的合作日益深化,廣東正面臨歷史難得的發展新機遇。建設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來保駕護航,引導和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激發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活力,擴大對外經貿、科技和文化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發揮廣東作為國家發展「領頭羊」的作用和集聚力,保障和促進改革的持續性、穩定性,既成為一種各界共識,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之需,受到了國內外輿論的普遍關注。
全面建設法治 增改革新優勢
廣東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具有特殊的時代發展背景。1月16日上午,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強調,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各項任務,以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加快建設法治廣東為總目標、總抓手,像抓項目落地一樣抓法治工作落實。他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加快建設法治廣東,是現階段廣東發展的內在需要,是廣東增創發展新優勢的迫切要求,也是對廣東省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驗,要堅持改革開放與法治建設協調推進,通過全面建設法治廣東的工作來促進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化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更大成就。
狠抓落實依法治省將成為開創廣東各項事業發展新局面的「壓艙石」。胡春華在充分肯定廣東工作成績的同時,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面臨的挑戰,他說,在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後,廣東最先有切身感受。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增長動力轉換較慢,穩增長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總體上還處於爬坡越坎階段,產業層次整體不高的局面亟待改變,這些不足和挑戰無疑都在倒逼廣東加快依法治省的步伐。
為適應增創廣東改革發展新優勢的需要,2014年廣東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廣東重要講話,全面實施《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立足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積極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加快建設法治社會,為廣東全面深化改革、增創發展新優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進法治社會將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是社會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去年五月出台的《廣東省201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點》就曾明確指出,要加快廣東省地方性法規的立改廢工作,重點抓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和改善民生、源頭預防和化解勞資糾紛、建設法治化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立法。事實證明,廣東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取得明顯效果,得益於積極開展行政職權清理工作,編制政府部門權責清單;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加強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加快完成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建設全省統一的市場監管平台及公共聯合征信系統;建立公共資源配置競爭機制;推廣珠三角地區法治政府示範區創建活動經驗等一系列做法,這些做法要長期有效地開展也有賴於科學立法、有法可依、嚴格執法氛圍的全面形成。
再做「試驗田」 推崇科學民主
改革開放初期,廣東作為全國矚目的「立法試驗田」曾採取很多措施改進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影響廣泛而深遠的效果。廣東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廣東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再次成為法治廣東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提出了一系列加強立法能力建設、重點領域立法和防止部門利益法制化等方面的創新舉措,尤其是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的做法更是獲得關注和肯定。
《意見》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充分徵求了各方面提出的意見與建議,共吸納意見建議300多條,修改170餘處。廣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馬興瑞透露,徵求意見的形式主要有五種:一是開展了一系列專題調研,認真聽取有關部門和基層的意見建議;二是組隊到兄弟省市取經,借鑒了兄弟省區市推進司法改革的經驗;三是將《意見》稿發至黨內一定範圍的省級領導幹部、省委委員、副省級以上老同志、省黨代會代表,以及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單位黨組(黨委)、省各人民團體黨組、中直駐粵各單位黨組(黨委),各地級以上市黨委,廣泛徵求意見;四是先後召開一系列座談會,包括邀請省直單位負責同志、部分市縣黨委書記、專家學者代表、正省級老同志,以及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面對面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建議;五是全會600多名代表進行審議修改。
依法治省需要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能力和立法質量,體現公正、公平、公開以及立法為民的原則。此次《意見》在抓好重點領域立法,制定完善和加強市場管理、保護知識產權、加強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管理、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互聯網金融管理、化解社會矛盾以及保護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資源等方面都做出的法規規章都非常有價值。另外,廣東在推進科學民主立法方面繼續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方面,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由決策機關引入第三方評估,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協調決定,防止久拖不決,對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的法規規章也要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
高層視野:馬興瑞:依法治省是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
在廣東省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新聞發佈會上,廣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馬興瑞認為《中共廣東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的及時出台,既響應了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精神,其實也是廣東適應更廣闊發展空間的迫切需要。他指出,全面建設法治社會是中國,同時也是廣東面向國際化,加快實現中國夢,積極適應更廣闊國際發展合作空間的必由之路,如何構建積極穩健的經濟秩序,迅速融入國際合作,對實現有規範、有規則、有秩序地共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馬興瑞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的社會和經濟高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也對廣東的社會治理和管理能力提出新挑戰,怎樣妥善解決所遇到的社會新矛盾和社會新問題變得更迫切,需要通過法治途徑和提高執政能力的理念和辦法來落實和解決。他認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同時都為廣東省加快落實依法治省提供了重要理論基礎和思考角度。
由廣東率先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具有必然性和可複製性。馬興瑞認為,廣東省內既包含了珠三角這種經濟發達地區,又有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就如全國的縮影,探索法治的成功經驗可以推廣全國,另外,廣東由於地緣優勢,與港澳合作以及對外交流合作是最頻繁,所以摸索面向國際化的中國特色法治路徑最有條件。
專家解讀:楊宗仁:知識產權保護企業成長
「廣東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作用,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和應用,打造創造型企業成長環境。聽完胡春華書記的報告,讓我們感到非常振奮,也感到了沉甸甸的責任。」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院長楊宗仁說。據了解,2014年12月16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掛牌,截至今年1月14日,在近1個月的時間裡,已收到了將近600宗案件,預計全年將受理5000宗案件。下一步,該院將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知識產權法院打造成為專業化、國際化的法院,促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區的發展進步。
涉外法律人才不可或缺
對於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廣東省科學院黨組書記、副院長郭俊表示,一般而言,大型國際科研機構都有一個專門知識產權的辦公室,他們的工作人員是非常專業的知識產權法律專家,這對促進自主創新十分有意義,這些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各類涉外法律事務的人才,對廣東來說是比較稀缺的,但卻不可或缺。
郭俊建議,要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建立一支通曉涉外法律的專業人才隊伍,「沒有這樣一支隊伍,我們科研機構在處理相關涉外事務上就會碰到很多困難。」
法治廣東這些年
對於廣東省全面推進法治建設《意見》的出台,廣東省委黨校教授、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應該是最有感慨的人之一。宋儒亮的2014年,絕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廣東法治史》的編寫工作上,他向媒體表示,梳理完廣東法治建設的脈絡,最受啟發最大的一點就是,早在改革開放初期,廣東就已經意識到經濟建設的領跑只能算「單打冠軍」,而法治建設的率先才是「全能冠軍」。
他梳理了法治廣東這些年的脈絡:
1993年,省第七次黨代會作出依法治省決策;
1996年,省委作出《關於進一步加強依法治省工作的決定》,首次對依法治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到2010年廣東要建立起比較完備的依法治省體制;
2008年6月,省委十屆三次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廣東建設」的部署,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對法治廣東建設提出目標要求;
2011年1月,省委十屆八次全會審議通過《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
2015年1月,省委全會審議通過《中共廣東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宋儒亮說,自1996年成立廣東省依法治省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起,該領導小組已經運作18年了。這18年裡,廣東就一直堅持做到了如下幾點:「一把手」直接掛帥,推進全省的法治建設工作,在依法治省工作中充分發揮黨委的領導作用、人大的主導作用、「一府兩院」的執法主體作用、政協的民主監督作用和人民群眾的有序政治參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