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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公然打壓新聞自由的港大法律學院前任院長陳文敏,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辯稱,認同媒體有新聞自由,卻又稱質疑港大法律學院水平下降的報道「不是對事而是針對本人」,之後並無再作解釋。另被問到為何無視研究資助局主席華雲生指RAE「重質不重量」的說法時,他稱「不知為何指我不重視」,又偷換概念謂「超過百篇達3星和4星的研究正是質素表現」,企圖以數量掩蓋該學院3星和4星的研究僅得46%、被中大法律學院的64%大幅拋離之事實。
陳文敏一直強調港大法律學院「國際卓越」的研究有逾百份,較中大為多,就此本報記者曾致電及親訪陳文敏的辦公室,希望跟進追問,但未見他出現,故同時以電郵提問,邀請他回應如何看待學院「平庸研究」達120份,亦遠遠「拋離」中大的30多份,是否「未能善用公帑」。陳文敏未有正面回應,只以電郵回覆稱,2星已是「國際水平」,又稱該學院「有進步空間」。陳文敏未有正視其120份「平庸研究」的問題,以電郵反問記者:「同樣我們也可問中大法律學院有34%未達三四星級水平,是否也是未能善用公帑?」
承認「實務研究」撈過界
日前陳文敏指港大法律學院的研究「輸蝕」在「重本土」,但有關說法被RAE的法律評審小組的評語所拆穿,評語寫到「作為一個小型司法管轄區內的法律學院,如欲達到『世界級』的水平,應就本地關注的事項及問題制訂發展策略,以吸引世界各國人士的興趣和關注」,反映是次RAE認同法律學院應研究本地議題,若未能獲4星評級,只是其水平未到。
陳文敏昨日回應本報查詢時則「改口風」,指評審對「本地法律實務研究」不予高分,認為這應由執業律師進行研究,而非由院校學者去做。他續說,這類研究對本地法律發展極為重要,相關著作受法院重視,但現實情況是香港沒有太多執業律師進行著作,法律學院於是「負起這方面的工作」。
至於協助處理「佔中」搞手戴耀廷的「神秘捐款」的質疑上,陳文敏則大玩「語言偽術」,表示「如果」捐款是作學術用途,沒有附帶任何條件影響大學自主,就直接跳到「不知有何問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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