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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於2014年的研究評審工作(RAE)中,獲評3星、4星的研究比率僅得46%,被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64%大幅拋離18個百分點,引起社會關注及質疑。港大法律學院前任院長陳文敏被嘲諷「於任內成功把學院降級」,這邊廂面對如此窘境,那邊廂又與港大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一職只有一步之遙,陳文敏昨日繼續扮演「受害者」,並與個別媒體「裡應外合」,將其學術領導無方歸咎於「政治打壓」,危言聳聽,以圖轉移視線。
陳文敏撰文指出,2014 RAE報告提早洩漏,令人憂慮事件涉及政府高層,是「非常嚴重的干預學術與言論自由事件」。其實媒體披露機密報告的新聞時有,監察公帑支持機構的不足,合情合理,亦有助捍衛公眾知情權。陳文敏該番言論置新聞自由於不顧,其「政治打壓」的指控更是活生生對新聞自由的打壓。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公開大學校長黃玉山等,多少本地院校校長上任前都被媒體反覆質疑,卻從不見有人跳出來扮演「受害者」,亦不見陳文敏為他們「呼冤」,難道只因批評落到自身之上,新聞自由就突然變得不值一哂?
有趣的是,陳文敏的言論正正反映了他的思考和行為模式。若正如他所說,RAE報告的提早洩漏,是「干預學術與言論自由」,那麼他於報章內頁發表評論、報章於頭版為他「放風」,指他獲推薦擔任副校長一職,又是否一宗「證據確鑿」的「裡應外合」?
壓迫管理層 干預院校自主
據港大校務委員會委員昨日的說法,委員會暫時於該職位的候選人一事上未有任何消息,當陳文敏及袒護他的媒體質疑本報為何會提早取得「連委員也只能目閱」的RAE報告時,筆者想反問他們,為何他們又知道「連委員亦毫不知情」的「獲薦」資訊?當中的提早「放風」,更刻意提及有關職位的遴選委員會還包括港大校長馬斐森,當中的企圖更是昭然若揭,說穿了就是製造「生米煮成熟飯」的局面,希望製造壓力予港大管理層,讓他們不得不委任他為副校長。說到這裡,到底是誰干預院校自主?是誰企圖操控副校長遴選一事?
本報於處理RAE的議題上,從學術角度�茪漶A按�荓邽篞|亦認同,即相同「成本中心(Cost Centre)」可互相比較的原則下,比較港大及中大法律學院的研究實力,質疑當中差距;比較港大與英國院校法律學院的實力,去顯示其所處的國際檔次;比較陳文敏「基數大」、「重本土」的辯解與RAE報告的數據及說法,反映出其謬論經不起驗證,這些學術問題,請高舉「政治打壓」幌子的陳文敏告知上述三點的政治打壓之處,否則請認真回應,作出真正的學術討論。
至於陳文敏是否適合擔當港大副校長一職,相信RAE已充分反映其「學術領導能力」,以及面對學術危機時的應對態度;再加上目前懸而未決的協助「佔中」搞手戴耀廷處理「秘密捐款」一事,以及於「818事件」中替「謊言學生」李成康陷時任校長徐立之於不義的「功績」,公眾已然有其判斷,亦非本報所能左右。 ■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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