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案底纍纍的青年涉嫌在去年「佔旺」期間,在上海街向一名警員講粗口及扯對方衣袖,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犯案。青年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兩項控罪,獲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於3月17日開審。
27歲被告李偉文報稱快餐店散工,有11次案底。他被控一項襲警罪及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指他於去年10月5日,在上海街498號至500號地下襲擊及抗拒一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此外,被告透過辯方律師投訴,指被捕後曾遭警員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