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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卡布利(左圖)及里沙維被問吊。網上圖片/路透社
血債血償的做法在阿拉伯世界奉行已久,由於阿拉伯半島歷史上沒有中央政權及共同法律,要解決部族間的衝突,便依賴相互報復,相信此舉能有效維持各族群之間的勢力平衡,並以血腥手段令敵人害怕。敘利亞前總統阿薩德曾以此方式鎮壓當地城市哈馬的叛亂者,美國《紐約時報》著名記者弗里德曼到被鏟平的哈馬部分地區採訪,對眼前景象大為震驚,將這手段稱為「哈馬法則」。
自古以來,阿拉伯部族不視殺害敵人為不道德,相反若部族中有人被殺而沒報仇,其他部族便會蔑視繼而任意殘殺。加上阿拉伯地區幅員廣大,兇手容易逃逸,便產生共同負責的概念,衍生個人犯錯誅連同族的做法。
阿薩德1980年在任期間險遭暗殺,為報復發動反政府叛亂的遜尼派穆斯林,他在叛亂根據地哈馬展開大屠殺,造成逾4萬人死亡。弗里德曼1982年採訪當地後,形容阿薩德的以牙還牙做法為「哈馬法則」。
「哈馬法則」獲阿拉伯統治者推崇,以恐懼治人令人不敢反抗。沙特阿拉伯政治分析家哈馬德表示,多個阿拉伯國家內戰不斷,歸根究柢是從沒改變這種想法。 ■《紐約時報》/《中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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