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 最高法昨日出爐全面深化法院改革意見,為未來五年法院改革指明道路。專家指出,該意見提出的改革舉措嚴格與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確定的改革舉措「對表」,是對中央改革任務的分解、延伸與細化,且改革舉措的力度、廣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將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也是內地法院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抓手,將為全面深化改革保駕護航,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些年來,內地民眾對司法不公的意見比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與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不合理有關。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范明志認為,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專家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社會經濟關係要發生深刻的變化,社會管理體制機制要推陳出新,社會利益分配要呈現新的特點。同時,隨着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對公平正義要求越來越強烈,而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范明志指出,在國家治理體系中,司法權在維護社會穩定、調節社會關係、實現公平正義等方面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在當前舉國落實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治理能力建設的過程中,法院必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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