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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再審被判無罪。圖為呼格父母與其生前照片合影。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兩會報道)綜觀近些年的兩高報告,多是一些數字和報告式言論,很少列舉具體案例。今年呈給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兩高」報告詳細列舉了去年各級司法機關查辦的30多個大案、要案。這份案件清單不只是再現了去年各級司法幹部的成績,也重點體現了司法機關查貪反腐、打擊反恐及犯罪、關注民冤的司法職責。
周永康等案列名單
查貪反腐方面,「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等28名省部級以上幹部犯罪案件」、「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群等『小官巨貪』」均出現在最高檢報告中。最高法報告也列出「依法懲處劉鐵男、李達球等一批腐敗犯罪分子」、「山東東營中院審理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係人民陪審員首次參審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關注民冤打擊犯罪
冤假錯案糾正方面,最高法報告詳細列出「福建高院依法審理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念斌無罪。內蒙古高院依法再審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責任」。最高檢報告也列出「徐輝強姦殺人案」、「黃家光故意殺人案」、「王本余姦淫幼女、故意殺人案」「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案」等冤錯案件。
此外,最高法還將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天安門「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全能神」等邪教組織犯罪、「溫嶺殺醫案」等暴力傷醫犯罪、網絡推手「秦火火」、「邊民」等誹謗、尋釁滋事、非法經營案等一大批影響惡劣的大案列入報告。最高檢在報告中也列入對晉濟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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