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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作工作報告。 中新社
最高法:不讓國外變腐敗分子「避罪天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軼瑋、高麗丹 兩會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向全國人大會議作工作報告,兩份報告均提及要依法嚴懲腐敗犯罪,堅持凡腐必反,有貪必肅,有案必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在國內繼續保持懲治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同時在境外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並將此列為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務。最高法報告更明確表明,積極參與海外追逃追贓工作,決不讓國外成為腐敗分子「避罪天堂」。而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中指出,對減刑假釋進行逐人審查,查辦背後的職務犯罪252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報告中指出,2014年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件4.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的99人,原為縣處級的871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判處罪犯2,394人,同比上升12.1%。
周強強調,要在嚴懲受賄犯罪的同時,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特別是要從嚴懲治主動行賄的犯罪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嚴格依法懲治行賄犯罪的意見,積極提出立法建議,推動完善相關領域的立法。積極參與海外追逃追贓工作,決不讓國外成為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
28省部級以上幹部被查辦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最高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2014年各級檢察院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數同比上升7.4%。當中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100萬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辦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廳局級以上幹部589人,包括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等28名省部級以上幹部犯罪案件。
逐人審查「提錢出獄」問題
曹建明指出,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針對群眾反應強烈的一些「有權人」、「有錢人」犯罪後「以權贖身」、「提錢出獄」等問題,以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為重點,對正在監管場所服刑的,逐人審查;正在保外就醫的,逐人見面、重新體檢。監督糾正「減假暫」不當23,827人,同比上升42.6%;監督有關部門對2,244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依法收監執行;查辦違法「減假暫」背後的職務犯罪252人。
至於境外追逃問題,曹建明強調,與有關部門聯合發佈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加強境外司法合作,在積極追逃的同時,探索對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依法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決不讓腐敗分子在經濟上撈到好處。比如,最高檢2014年加強境外司法合作,共抓獲境內外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從美國、加拿大等17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勸返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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