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中草藥洗髮護髮個人用品的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逾6.3億元案昨續訊。霸王對撰寫報道記者的手稿及資料抽絲剝繭,質疑對方選擇性將訪問內容寫入文章,更抽起部分訪問數據,是否因為相關數據「唔夠好整死佢(霸王)」,記者確認,受訪醫生只是指「仲未有實驗證明(『二噁烷』)係對人體致癌」。
根據涉案報道,《壹週刊》送往化驗的霸王洗頭水,其「二噁烷」含量為百萬分之十。前《壹週刊》記者林瑜婷昨日在高等法院接受盤問時承認,她在搜集資料時,歐盟、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只提及「二噁烷」對動物致癌,是否對人體致癌是「未知數」或「有限證據」。
同時,澳洲國家工業化學品通報和評估署之研究也指出,洗頭水內「二噁烷」含量不超過百萬分之一百屬安全標準。
記者認「含量處危險邊緣」屬個人判斷
霸王代表律師根據林的筆記指,劉飛龍醫生在受訪時曾指「二噁烷」含量在百萬分之十以下「一定冇事」,惟林卻在草稿內寫「應該係安全」。林其後更承認「霸王洗頭水的『二噁烷』含量是處於危險邊緣」屬個人判斷。
劉醫生另指,若「二噁烷」含量介乎百萬分之二十至三十,長期使用才有可能致癌,霸王代表律師質疑《壹週刊》選擇不刊登此數據。林回應稱,上司覺得劉醫生的講法「唔夠好」,霸王一方隨即指是否「唔夠好整死佢(霸王)」。林反駁稱,「從來寫文章都唔係想整死人,只是寫事實。」不過,她確認,受訪醫生只是指「仲未有實驗證明(『二噁烷』)係對人體致癌」。
案件今日續審。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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