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用「利潤管制協議」制度
將現時9.99%的准許回報率,調低至介乎6%至8%
收緊電費審批過程,涵蓋燃料成本估算
增加透明度及提供更多資料
改善獎罰制度,以提升表現
促進可再生能源接駁電網
維持10年年期,當局有權延長5年
■資料來源:環境局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