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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華峰認為,警方增加設備是必然的事。 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警隊將斥資2,700萬購置3輛配備噴水裝置的「人群管理的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可噴出顏料方便識別違法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保安事務,多名議員關注警方購置水炮車的用途,又認為近年示威活動有增無減,警方增加設備是必然。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表示,水炮車是歐美常設設備,噴水水壓可作調節,武力層次介乎於胡椒噴霧、警棍和催淚煙之間,並強調警方會制定嚴格使用指引。
立法會財委會昨日就財政預算案中的保安局開支進行審議,多名議員關注警方斥資2,700萬購買水炮車。公民黨議員郭家麒聲稱,警方的設備「不是用來對付罪犯,而是對付市民」,又稱曾偉雄是要把警隊變成「維穩部隊」。「公共專業聯盟」議員梁繼昌則要求警方交代水炮車的最高噴水量及水壓,會否對人體造成傷害。
曾偉雄在回應時指出,水炮車是歐美常設設備,噴水水壓可作調節,指外國水炮車的武力層次,介乎於胡椒噴霧、警棍和催淚煙之間,並強調香港警方會制定嚴格指引,避免不適當使用水炮車。他又說,由於要等待立會批出撥款後招標,因此暫未能提交水炮車的規格等資料。
黎棟國:依例申請 無繞過立會
梁繼昌在追問時稱,保安局訂立每架水炮車的撥款上限為900萬元,是由於1,000萬元以上撥款須交到財委會審批,「有刻意繞過立法會之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否認有關做法,並強調是按照機制申請,倘議員有任何疑問,局方樂意與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討論。
監警會副主席、經民聯議員張華峰認為,近年示威活動有增無減,警方增加設備是必然的事,尤其不少人擔心立法會稍後表決政改時,會引發第二次「佔領」行動,「如果市民是守法的,水炮車一輛都嫌多;如果好多人唔守法,只得3輛應唔應付到?」
另外,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在會上要求當局設立辱警罪,避免有人故意挑釁或侮辱警員。黎棟國回應指,目前香港有不同法例保障警員執法,包括阻差辦公等,「相信現時的環境可以處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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