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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今年中紀委「打虎」進度明顯加快。根據官方公開消息統計,在剛剛過去的2015年第一季度,中紀委已完成對11名省部級官員嚴重違紀問題的立案審查,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這11名官員是:白恩培、梁濱、聶春玉、白雲、秦玉海、隋鳳富、杜善學、武長順、陳川平、朱明國、王敏。
中通社昨日援引人民網報道,2013年共有4名省部級官員被中紀委移送司法機關,2014年這一數字增至26人;而今年一季度已達11人,人數比去年全年的四成還多。
杜善學案調查耗時最長
記者發現,從案件被曝光到被「雙開」,這11名官員平均用時4個多月。在通報官員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的同時,中紀委會公佈處分依據,也就是調查結論。
其中,用時最長的是山西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杜善學。2014年6月19日其案曝光,2015年2月13日調查終結,前後耗時8個月;用時最短的是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中紀委用兩個月時間便對外公佈了調查結論。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三十九條對紀檢機關查辦案件用時做出規定:案件調查的時限為三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案情重大或複雜的案件,在延長期內仍不能查結的,可報經立案機關批准後延長調查時間。
武長順案情最「複雜」
從通報情況看,這11名官員平均涉及近3項違紀違法行為。其中問題最為「複雜」的是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共有貪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5項問題涉嫌犯罪。
均涉受賄 2人向他人行賄
依照中紀委的公開通報,這11名官員的行為均涉嫌受賄。中紀委並未在通報中公佈這些官員涉嫌受賄的數額。但除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外,其餘10人均有「收受巨額賄賂」的情形。
刑法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就是受賄罪。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被處以死刑。
記者統計十八大後因涉嫌受賄罪受審的7名省部級官員發現,金額最高的達到3,500餘萬元,最低的有283萬多元,平均受賄金額約為1,395萬元。從已判決的4人情況看,劉鐵男、王素毅被判無期徒刑,倪發科、李達球分別獲刑17年和15年。
值得注意的是,通報還顯示,杜善學、武長順兩人在受賄之餘,還有向他人行賄的行為。這在十八大以來被查的省部級官員中尚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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