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俞晝 杭州報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浙江省軍人軍屬權益保障條例》,明確規定義務兵和士官入伍前的土地承包等權益一律應予保留。《條例》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優待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統計指標為基礎,結合當地城鄉人口比例測算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