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英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去年聲稱要來港「調查」中英聯合聲明實施情況,被中國政府拒絕。特首梁振英昨日指出,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中央政府對香港的11條基本方針政策作出聲明,而聲明以香港基本法規定之,故現在只有香港基本法的執行和落實問題,不存在違反聯合聲明的問題,「有人要調查中國政府有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是自己不懂聯合聲明。」
梁振英昨日在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的主題演講中表示,香港基本法是重要的憲制性法律文件,它的重要性首先體現在1984年12月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並明確聲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對上述基本方針政策的具體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50年內不變。」
他指出,從中英聯合聲明的這一段可以清楚知道:中央政府在1984年簽訂的聯合聲明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經由1990年頒布的香港基本法法律條文規定之,並將聯合聲明這11條基本方針政策,更具體而細緻地寫成160條的香港基本法法律條文。
不存在違反聯合聲明問題
梁振英強調,25年前頒布的香港基本法,沒有違反中央政府在聯合聲明中的11條基本方針政策,因此,在香港回歸和實施基本法之後,「只有(香港)基本法的執行和落實問題,不存在違反、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問題。在香港實施基本法17年後,有人要調查中國政府有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是自己不懂聯合聲明。」
通過基本法落實方針政策
會後,梁振英被記者問到,他是否認為中英聯合聲明在香港基本法頒布的一刻已經「失效」時重申回應,在聯合聲明的條文中,有關中國收回香港、英國交還香港、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以至土地等問題,已經完全完成,成為過去式,餘下11款有關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通過香港基本法規定之。
他續說,「現時這11款已經更具體和更詳細地體現在(香港)基本法裡面160條的法律條文,不單止是一個國際條約的條文,亦是法律條文。」因此,中央政府在聯合聲明裡所作出的基本方針、政策的聲明已經被香港基本法的160條條文取代了,「這個是十分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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