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激進反對派近期多次在上水、屯門等區發起所謂「反水貨客」行動,包圍和指罵旅客、腳踢旅客的手拉車並引致肢體衝突,甚至衝入店舖指罵顧客。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截至4月8日,警方在有關事件中共拘捕72人,有關人等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在公眾地方打架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警方會繼續嚴肅調查事件,全面追究法律責任。就有人在網上號召市民參與「反水貨客」行動,他強調,警方在有需要時會對相關人士作出拘捕,追究法律責任。
「反水貨客」激進暴力示威破壞兩地關係,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鍾樹根在立法會提出質詢,關注警方調動大量警力應付這類示威活動,有否令其他地區的治安惡化,警方可根據甚麼法例禁止網上煽動市民參加違法「反水貨客」示威的行為。
李家超在書面回覆中指出,今年2月及3月多個周末期間,在多區發生的所謂「反水貨客」示威活動,出現了各種粗野、謾薄B滋擾、暴力及蓄意搗亂的行為。有激進示威人士在街頭、商場及店舖內,辱罵無辜路人及滋擾購物人士。幼童、長者、本港居民及內地旅客均因此而無辜受到波及。這些漠視法紀的行為嚴重衝擊本港法治、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特區政府對這些暴力及違法行為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李家超:果斷執法嚴肅調查
李家超透露,截至4月8日,警方在該一連串事件中共拘捕72人。有關人等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在公眾地方打架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必定果斷執法,並會繼續嚴肅調查事件,全面追究法律責任。
被問及有示威者在網上號召市民參與「反水貨客」行動,李家超表示,香港基本法保障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但也不是全無限制。他強調,無論在現實世界或是網上世界,任何人作出非法行為,包括在網絡平台煽動其他人進行非法行為,都有可能構成犯罪,須負上刑事責任。
他指出,去年就有人因為在網上討論區發布一份名為「立法會抗爭指南」的文件,建議參與集會的人士帶同工具打破立法會大樓的門窗,甚至掠奪警方盾牌等激進行為,最終被起訴及定罪,被法庭判入更生中心12個月。
李家超重申,香港市民應正當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要傳送不負責任及教唆他人犯罪的訊息。但凡有人在網上進行非法活動,警方定必跟進調查,搜集證據,並在有需要時作出拘捕行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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