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施倩 浙江報道)為幫助因身份不明、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等原因而得不到及時有效治療的患者,記者從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浙江省決定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集設立基金,用於身份不明確或者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費用補助。
近日發佈的《浙江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救助對象是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醫療費用的患者。救助對象發生的急救費用先由責任人、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以及醫療救助基金、公共衛生經費、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規定支付。無上述渠道或經上述渠道支付後費用有缺口的,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支付或補助。
據悉,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浙江各市、縣(市、區)分級設立,有條件的市可統籌所轄區設立市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此外,市、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將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安排,並鼓勵社會各界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捐贈資金。
成立管理委員會監督運行
辦法指出,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會同衛生計生部門,組織當地有關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學專家、捐贈人、媒體人士等成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審議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管理制度及財務預決算等重大事項、監督基金運行等。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籌集、墊付、追償、結餘,以及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情況應當通過張榜公佈或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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