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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南表示,輸入人才優化措施不會取代本地勞動力。梁祖彝 攝
紓老化助經濟發展 下周一推 最快兩周審批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敏婷)香港特區入境處下周一起推出試驗計劃,不設配額吸引移民海外的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第二代回流,並實施今屆施政報告提出的其他人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入境安排優化措施。入境處助理處長羅振南表示,申請回流的港人第二代必須具備充足經濟條件及良好學歷,相信他們有助香港經濟發展,而多項輸入人才優化措施是為專才而設,並重申不會取代本地勞動力。
一系列吸引外來人才及優化措施,由行政長官梁振英於今屆施政報告中提出。相關項目分為兩方面,一為鼓勵吸引移居海外的中國籍港人二代子女回港發展,屬於全新的試驗計劃;二為優化現有外地及內地人才輸入政策。入境處昨日宣布,新安排將於下周一起推行。
來港一年內受僱 或自設業務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第二代計劃」申請人必須為年齡介乎18至40歲的中國籍港人二代子女(父或母至少一方仍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在海外出生,具良好教育背景及操流利普通話或粵語,須具備充足經濟條件應付日常生活及住宿開支。入境前毋須獲得聘用,來港後一年內以正常薪酬受僱從事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工作,或自行開設業務,才可以「2+2+3」年模式延長逗留期限。
羅振南表示,移居海外的港人與香港並未中斷聯繫,且入境處一直有接獲有關港人二代子女回港定居的查詢,相信他們回流意慾高,加上本港面對人口老化及勞動力不足問題,具備條件的港人二代回流有助香港經濟發展,預計文件齊備下最快兩星期可以審批。
排頭百位大學畢業額外加30分
入境處調整現有「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計分制,參考4個國際大學排行榜,畢業自排頭百位的大學,可以獲得額外加30分;具兩年或以上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國際工作經驗,可獲額外15分。超過80分可達申請門檻,與現行機制不變。
首兩年有200萬年薪 可批6年
當局會放寬逗留安排,現時綜合計分制的「1+2+2+3」獲批年數模式,將改為「2+3+3」,若申請者獲批首個兩年後,能向當局證明在港有逾200萬元年薪,即可獲批6年(即「2+6」)。「成就計分制」對象如奧運獎牌得主、國家及國際獎項得主申請人,都會一次過批予8年居港期,毋須續期。
訂明「一般就業政策」投資類別考慮因素
「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逗留安排會放寬,同樣由「1+2+2+3」改為「2+3+3」或「2+6」。政府又會訂明「一般就業政策」投資類別的考慮因素,包括業務計劃、營業額、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引進的新科技或技能等,初創業務如得政府支援的計劃支持也可獲考慮批准。
羅振南表示,入境處「計劃」中,沒有訂明清單以吸引某些行業的專才,「香港有多元化的需要」,又指難以預計最終能吸引多少人才留港發展,「人才也有自己的計劃。」特區政府希望透過優化計劃,吸引及挽留具備出色教育背景或國際工作經驗的人才,支持香港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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