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正審議新版《國安法》內容,其中首次將香港納入草案範圍內,列明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昨日指出,為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必須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他明白部分香港市民對二十三條立法有憂慮,但大家可以在通過立法的過程中提出意見,和詳細討論有關的條文。
馬恩國昨日在接受香港電台電視節目《視點31》節目訪問時,談到全國人大正審議新版的《國安法》內容,其中首次將香港納入草案的範圍內,列明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馬恩國表示,香港回歸已經18年之久,為維護國家安全,有需要完成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
他指出,明白有部分市民對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有憂慮,但如基本法附件三第十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中央可以在香港駐守軍隊,港人當時也有憂慮,但香港回歸至今,駐港部隊一直都很低調。
馬恩國續說,在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展開立法工作時,特區政府必定會開展詳細的公眾諮詢工作,港人可以藉這個機會提出很多有用的意見,例如甚麼行為才屬於顛覆國家等,並補充道:「沒有共產黨,就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點大家應該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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