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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近日傳聞金管局向銀行查詢現金回贈的安排,金管局回應,該局只是澄清現有監管要求的適用範圍,無意干預業內競爭,現有監管要求亦沒有為按揭貸款現金回贈設置上限。銀行界消息表示,該安排並非出新招,亦非收緊按揭措施。目前,金管局未就此發出任何指引。
金管局表示,根據現有監管要求,若銀行向客戶提供的現金回贈超過按揭貸款的1%,銀行在計算按揭成數時,須將整筆回贈計算入貸款額內。此外,銀行亦須將回贈金額在指定期限(不超過三年)內攤銷。
若業界向一併申請其他銀行服務的按揭貸款客戶,提供額外現金回贈或優惠,而此等優惠的目的是吸引客戶提取按揭貸款,有關優惠應包括在按揭現金回贈內,以計算回贈總額是否超過按揭貸款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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