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名男子因在駕駛期間使用蘋果公司智能手錶Apple Watch,被警方指他駕車時使用有電話功能的手提裝置,向他發出告票。男子認為法例含糊不清,強調Watch是戴在手腕,並非手提裝置,正計劃上訴。案件反映在穿戴式裝置愈來愈普及之際,有需要修訂相關法例配合。
魁北克男子馬塞辛相信是首名因使用Watch而被控的人,他駕車時因觸碰Watch,控制其iPhone轉歌而被警員截停及票控,將被罰款120加元(約747港元)及扣4分。
交通事務律師利維認同條例不清晰,指Watch應是藍牙裝置,而法例訂明駕駛期間可以使用藍牙裝置。
■加拿大電視台/《每日電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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