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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指出,從2013年特區政府啟動首輪政改工作以來,中央在堅持特首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上,及在充分保障香港市民的民主權利上均是毫不含糊,目前的特首普選方案就是最好的明證。他又認為,特區政府提出的特首普選方案是民主、開放、公平、公正的,貫徹落實了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框架,是切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最佳普選制度。
在民主方面,李飛指出,特首普選方案不僅講選舉階段的民主,還講候選人提名階段的民主。他指出,提委會由四大界別1,200人組成,涵蓋社會各界的精英,具有廣泛代表性,這是提名程序民主性的基礎;參選人要獲得過半數提名委員會委員支持成為候選人,符合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提名產生2至3名候選人,排除了只有一名候選人自動當選的情況,保證了選舉的競爭性,特首候選人均要經過「一人一票」選舉產生,符合選舉民主的核心要求。
參選人有充分機會解釋政綱
李飛續指,特首普選方案的提名程序是完全開放,任何符合法定的特首任職資格的人,都可向提委會委員爭取提名。特區政府在公布特首普選方案已經提出,爭取提名的過程中,不少於120名、且不多於240名委員聯名推薦是公開、透明的。此外,在提委會提名過程中,將提供適當的平台讓參選人有公平及充分的機會,向提委會全體委員以至廣大市民大眾解釋其政綱和理念,爭取支持,確保參選人爭取提名的過程是公開透明的。
李飛並強調,特首普選方案對任何人爭取提名沒有任何不合理限制,是公平的,因提委會的廣泛代表性意味�茖銌捰角H員的背景是高度多元化的,任何政治團體或利益團體都不可能控制提名委員會,確保了平等性的實現。
提名制在四層面體現平等性
李飛指出,提名制度在四個層面體現了平等性:一是任何人均要以個人身份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故身份是平等的;二是任何人倘要成為參選人,都必須有不少於120名、且不多於240名委員的聯名推薦, 「入閘」條件是平等的;三是任何人獲推薦成為參選人之後,都可在同樣的平台上向提委會以至香港社會解釋其政綱和理念,爭取支持,機會是平等的;四是參選人須獲得提委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才能成為候選人,「出閘」的條件是平等的。
李飛最後指出,「在此套制度下,我們希望並相信提委會不會把與中央對抗的人提名為特首候選人」,但特首普選方案把提名權賦予1,200名各界人士組成的提委會,由提委會來判斷參選人是否符合愛國愛港標準,並決定是否提名其為特首候選人,這既體現了對提委會的充分信任,也符合程序正義原則,是公正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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