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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前日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不存在未實施就加以改變的可能。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嘉洛)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日前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不存在未實施就加以改變的可能,反對派即聲稱「袋住先等於袋一世」。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昨日指出,倘中央現時承諾日後可以優化,社會隨即會爭論「幾時改、點樣改」,只會出現新一個政改爭論戰場。他又反問:倘經實踐的「8.31」決定得到香港市民普遍接受,能更有效地管治香港,「不改又何妨?」
李飛日前在會見香港立法會議員時指出,由2017年開始,各任特首普選都要按照「8.31」決定,其效力是長期有效的。劉兆佳昨日在訪問中表示,「8.31」決定是根據國家安全、發展利益、香港實際情況等因素作出,是最切實可行的方案,「在可預見將來,人大決定都會適於香港,但不代表永遠不改動。」
出現第二戰場更複雜
對於反對派要求中央承諾日後可以優化普選制度,劉兆佳質疑,倘中央承諾「8.31」決定只實行一屆,即等同否定「8.31」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照顧周全的方案,「如果人大決定只得幾年貨仔,香港社會即刻會引起新爭端,爭拗幾時檢討、如何修改,只會出現第二個政改爭論戰場,令問題變得更複雜。」
他強調,要先實踐「8.31」決定,才能從中吸收經驗,作為日後改進的參考,「唔可以未實行之前就要求改」。
劉兆佳指出,中央從沒有說「8.31」決定日後不可以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已明確規定,香港政制可以循序漸進發展,「但唔可以白紙黑字講清楚幾時改、點樣改,否則只會令政改方案通過更加困難。」他又反問,倘經實踐的「8.31」決定將來得到香港市民普遍接受,能更有效地管治香港,「難道又是壞事?不改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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