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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被財務公司指在記招中語帶誹謗,要求賠償100萬元和公開道歉。 資料圖片
財務公司批林記招言論損聲譽 促賠百萬並公開道歉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近日遭財務公司入稟控告誹謗。今年2月,林卓廷聯同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一名66歲婆婆,以「小心財務公司貸款陷阱」為主題舉行記者招待會,原告財務公司指林在記者招待會中語帶誹謗,對原告人聲譽造成嚴重損害,要求林卓廷賠償100萬元和公開道歉,以及禁止林再誹謗原告。
原告一方「易還財務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林卓廷在今年2月24日的記者招待會上,提及原告向何金妹婆婆批出貸款,其後林又提到「懷疑有財務公司與律師事務所串謀詐騙」。
不理律師信 林面書「挑機」
原告認為,林的言論令人以為原告串謀其他人詐騙,有關的言論誹謗失實,並無事實根據,也沒有採取合理步驟確認內容的真偽。
原告續指,該公司曾向林卓廷發出律師信要求他道歉,但對方無回覆,而事後在YouTube等網上平台仍可找到有關記者招待會的片段,林更在其facebook(面書)發文,稱:「阿婆婆真係好慘,班人賺埋呢蠵,心安理得嗎?」原告認為聲譽嚴重受損,遂入稟控告林誹謗。
林卓廷昨日就被入稟控告誹謗一事回覆傳媒查詢時指,事件會交由律師負責,並將全力抗辯。他對事件絕不後悔,會繼續為弱勢社群發聲。
林卓廷曾任廉署調查主任,其後加入民主黨並出任總幹事。他在上水設有辦事處,據悉是希望做好地區街坊工作,以維繫民主黨在北區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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