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電訊公司的銷售經理於去年非法「佔鐘」期間,在金鐘道被警方清場時不理警方勸喻,聯同其他示威者搬鐵馬阻止警方行動,更高呼「我哋就係要阻住你哋」及「警察濫權」,但在警誡下就求饒稱「對唔住阿Sir,我知衰啦,畀次機會我啦」。他昨承認一項阻差辦公罪,並在求情時承認魯莽。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2日判刑,其間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暫以同樣條件保釋候懲。
搬鐵馬上行車道
案情指,在去年10月13日下午約3時,警方在金鐘道統一中心對開的行車道的金鐘「佔領區」清場。36歲被告黃志遠與在場的示威者將鐵馬由樂禮街搬到金鐘行車道上,阻止警方向前推進。
警員曾要求對方停手,惟被告沒有理會,更大呼「我哋就係要阻住你哋」,其後更拒絕向警員交出身份證,更不停揮動雙臂,大叫「警察濫權」。不過,被告被截停後,在警誡下就求饒道:「對唔住阿Sir,我太激動。我唔係有心衝擊你哋,我唔係有心唔合作,我知衰啦,畀次機會我啦!」
當庭認罪自言魯莽
被告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阻差辦公罪,並在求情時承認魯莽,但並沒有迴避或推搪。被告案發時沒有刑事記錄,現為銷售經理,月入1萬多元,與女友同住,但依然供養患有鼻咽癌的62歲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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