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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文憑試考生譽韋崙昨承認襲警罪,獲准保釋候懲。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19歲應屆文憑試考生涉在今年3月參與「光復元朗」行動中襲警,被告昨日開審前認罪,並當庭向遇襲警員鞠躬道歉。裁判官批評被告年紀非輕,應有獨立思考,不應「人云亦云,人做我做」。她質問被告帶同裝備到場是否要做「烈士」,裁判官又提醒被告做事前應三思,並非待上庭後才求情,今次應該「負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案件延至下月6日,待取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其間他獲保釋。
19歲被告譽韋崙為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生,被控3月1日於青山公路元朗段99至101號,在「光復元朗」行動中襲擊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員李玨治,揮拳打向李上身,導致他左右眼球視網膜充血,左肩及右背亦受傷。另一警員目擊事件經過遂上前拘捕被告。被告被捕時戴上指骨有護墊的手套以及外科口罩,警方亦在其背包搜出護膝、護甲、面罩等裝備。
官斥「你班小朋友諗太多」
裁判官水佳麗批評被告已「大個仔」,應有獨立思考,要反思是否應有「人做我又做」的羊群心態,又質問被告是否「睇得太多電影卡通片」,帶同裝備到場是否要做烈士,直斥「你�]班小朋友諗得太多」。
讚警盡責維持治安 非任人打
她強調,文明社會應互相尊重,香港市民有絕對的權力表達,但應思考表達方式是否有效。警方在事件中盡責維持治安,她完全看不到襲擊警員的理由,並再提醒被告警察絕不是「你鍾意打就打」。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劉超麟求情時稱,被告對自己參與行動以及襲擊警員的行為有悔意,又謂被告有上進心,希望升讀大學,今次犯錯是年少無知,事後有感自己「好衝動」,承諾日後不再犯同類事件。被告並在庭上向受傷警員李玨治鞠躬致歉。
裁判官考慮到被告並無案底,且承認控罪,加上年紀尚輕,決定在取得感化官以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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