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陳庭佳)在欠下272萬元訟費後,一直「呻窮」的社民連主席「長毛」梁國雄,和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竟可在一個月左右將大部分訟費償還,令人質疑他們是否秘密獲財政支持。香港社會各界人士昨日認為,兩人作為立法會議員,如收取來歷不明的資金,容易令人懷疑他們要達成一些政治目的,要求他們清楚向公眾交代錢從何來。
盧文端:疑涉利益輸送不可告人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盧文端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指出,梁國雄既然聲稱自己經濟狀況欠佳,現在卻可在短時間內大筆訟費接近還清,應清楚向公眾交代償還訟費的錢從何來,尤其是否涉及不可告人的利益輸送。
他強調,作為政治人物、公眾人物理應受公眾及傳媒監察,而立法會也有完善的利益登記制度,「佢應該要清清楚楚同公眾講返蠵鶱銕薄A同埋向立法會申報返。」
盧瑞安:資金來歷不明恐有目的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旅集團董事盧瑞安指出,立法會議員日常接觸很多敏感資料,也是香港的立法者,直接影響到特區政府施政是否順暢、各種政策能否成功推行等,責任重大,處事標準比別人都要高。
他續說,無論議員以個人身份,或以議員、所屬政黨等名義,背後收取一些來歷不明的資金,容易令人懷疑其中是否因為某些政見,而要達成一些政治目的,情況十分危險。有關議員應該清楚向公眾交代,及公開所有資金來源,而非繼續刻意隱瞞及拒絕作出申報,把公眾蒙在鼓裡。
王國興:廉署應查有否隱瞞收入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質疑,全職立法會議員年收入僅百多萬元,何俊仁和梁國雄已償還的200多萬元訟費並非小數目,身為立法會議員應清楚交代是否在議員薪金以外有其他的收入。
他續說,若兩人真的收受了助他們償還訟費的款項,又沒有在指定的期限內向立法會申報,可能已違反議事規則,立法會應在接獲議員投訴後展開調查,又呼籲廉政公署徹查兩人有否隱瞞其他收入。
梁美芬:最好公開交代清楚事件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出,何俊仁及梁國雄最好自己公開交代清楚事件,「不過佢(梁國雄)騿y1億事件』之後都誠信破產啦。」被問到兩人若收受助他們償還訟費的款項,又沒有向立法會更新其議員利益申報,她認為做法對一直按規則做事的議員並不公平,要求兩人「一視同仁」,在批評別人時做好自己,「畀茤O件事發生鰜堥謈議員身上,佢]一定由腳趾尾鬧到上眼眉毛啦!」
馬恩國:涉用司法程序打擊對手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批評,梁國雄及何俊仁涉嫌通過司法程序來打擊政治對手,「在西方國家及地區,也有一些人通過『中間人』,不斷提供金錢讓議員利用不同的方法挑起政治爭拗。根據香港目前的法律條文,是難以制裁此等行為的。」他質疑有關人等正在「玩弄」法律的真空,建議特區政府應盡快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堵塞有關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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