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麗娟事業生涯中讓她最感驕傲的事之一,就是把香港風行已久的明星廣告代言推到了內地。「我是最早從事這項工作的廣告人之一,1999年我就把呂良偉帶到步森,把方中信帶到羅蒙。」
1999年,高麗娟認識了步森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當時步森是浙江諸暨的西服品牌,品牌的知名度和認知度都不夠,僅在浙江就有一大批競爭者,銷售遇到了瓶頸。在聊天中,高麗娟表示,明星會帶來強大號召力,助推品牌建設和打開市場。不過該集團董事長陳能恩提出香港影星呂良偉的百萬代言後,卻遭其他創始人的聯合反對,他們認為,做一套西裝才賺幾百元,花百萬請代言人沒必要!
在陳董的邀請下,高麗娟為步森集團做了一次有關品牌代言的宣講,終於說服了反對者,請呂良偉任步森品牌代言人,隨後步森西裝的銷量翻了幾番,企業更上了一個台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