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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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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平等依法告「佔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去年的違法「佔中」衍生了大量案件,令立法會關注律政司的檢控工作。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在提交工作報告中特別指出,法治是香港至高無上的原則,當局應對所有涉及「佔中」的違法者提出檢控,不能因數量和被捕者背景而輕輕放過。報告並引述律政司回應時強調,會平等依法對待所有涉案各方,而特赦不會適用於「佔中」被捕者。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昨在立法會會議上,向立法會大會提交報告,匯報該委員會在2014至2015年度立法會會期內的主要工作。

法治至高無上 無「特赦」

全長13頁的報告中指出,委員會今年初曾討論「佔中」行動有關的檢控政策,並認為法治是香港至高無上的原則。不過,有部分委員關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資源是否足以處理因「佔中」而衍生的大量案件,又促請律政司不要因為被捕人數目眾多,或當中部分是名人、法律執業者及立法會議員就輕輕放過。部分委員促請特區政府不要對違法行為視若無睹,並應對所有違法者提出檢控。

有委員曾在委員會上詢問,當局會否考慮「特赦」不屬「佔中」運動發起人或違法活動參與者。報告引述律政司回應指,他們會平等及依法對待所有涉案各方,不會理會其背景、身份及社會地位,在考慮是否檢控在公眾秩序活動期間的涉嫌刑事罪行時,會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作出檢控,及提出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特赦」不適用於參與「佔中」的被捕者。

律政司在回覆中又指,刑事檢控科內設立一小隊專責檢控人員,以處理大量與「佔中」有關的案件,有需要時,會聘請私人執業律師適當管理整體案件量,以增加效率。

港珠澳橋上訴或涉「攬訟」

就申請法援提出港珠澳大橋環評上訴的長者朱綺華曾聲稱「有人叫我打官司」,委員會關注到法援個案可能受兜攬活動或包攬訴訟所影響。報告提到,部分委員指出,近年多宗司法覆核案件均由相同的法援受助人提出,而該等受助人所提名的律師,便是協助他們申請法律援助的律師或有關連者。

報告引述特區政府回應表示,因應公眾日益關注法援案件可能受到不當兜攬活動或包攬訴訟影響的問題,法援署在諮詢法援局及兩個法律專業團體的意見後,於2013年9月推行新的申報制度。確保受助人所作的律師提名純屬其自由意願,並確保受助人沒有與包括獲提名的律師及其僱員在內的任何人達成協議,攤分在訴訟中可能討回的任何損害賠償、財產或訟費。同時,廉政公署最近亦已完成有關法援署委派律師和專家制度的研究,法援署將審慎研究該報告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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