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有資深警員指出,押解疑犯時如何使用手銬有相關指引,而目前警隊使用的為第二代型號手銬,由1980年代沿用至今,手銬的設計是在扣上後「只能緊不能鬆」,要調鬆必須用鑰匙打開手銬重新鎖上調校,不排除部分犯人會刻意將手銬越推越緊,借故叫警員「鬆一鬆」而乘機發難,但疑犯自行鬆開手銬則「聞所未聞」。
根據指引,押送干犯刑事罪行的犯人時,大多要扣上手銬,如屬有暴力傾向、嚴重罪行、曾有逃走記錄、或有自殘傾向的疑犯,更要在腰部纏上鐵鏈。該名資深警員稱,鐵鏈其實是扣在手銬上,使用同一條鑰匙開啟,而上了鐵鏈後要掙脫,其動作會相當大,就算披上毛毯亦不難察覺,「無理由睇唔到呀?」
雙重鎖防甩漏 太舊「滑牙」或掙脫
資深警員續指,目前使用的手銬有「double-lock」(雙重鎖)設計,實為一個小孔,當警員為疑犯鎖上手銬後,程序上均需以鑰匙尾部的鐵針「拮」一下小孔,手銬即可定位不會鬆開,以適應不同人士的手腕粗幼;當解鎖時亦要「拮」一下解除「double-lock」,再用鑰匙開啟手銬。 然而,他聽聞有部分同僚疑怕麻煩沒跟足指引做。
他又稱其實手銬的設計相當簡單,假如犯人取得如萬字夾等物件,的確有可能像電影橋段般「撩」中鎖膽或能開鎖,但他並無試過。他呼籲同僚除應「跟足指引」押犯外,全程必須「睇到實」,以防疑犯出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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