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去年10月金鐘龍和道非法「佔領區」清場期間,疑被7名警員毆打,警方其後拘捕7警,但至今9個月仍未落案起訴任何人。曾健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高等法院昨受理。法官在庭上引述警方陳詞指,涉案影片拍得的情況沒曾所指控的那麼嚴重,又質疑曾過去數個月拒絕出席認人手續,公開7警資料可能對他們造成不公平。法官認為,需要透過正式審訊時聽取進一步理據,才能就這些問題下定論,又希望雙方在本月20日前,協議正式審訊日期。
案發於去年10月15日清晨,警方在金鐘龍和道非法「佔領區」清場期間,曾健超疑被7名便衣警員抬往添馬公園暗角毆打,整個過程被電視台攝影師拍下,曾的額頭、頸、胸口和背部均有傷痕。
申請人曾健超早前在聆訊時提出4項理據,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務處處長。其中一項理據稱他身為案中受害者,有憲法權利向7名警員警提出私人檢控或民事索償,惟沒有7警姓名便做不到,警方有責任向他披露7警身份。
法官區慶祥昨日在判詞中指,對於法庭是否有法律基礎要求警方公開7警身份,曾一方的理據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因此就此論點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拒認人卻要求公開7警身份
警務處一方早前陳詞指,涉案影片拍得的情況沒曾所指控的那麼嚴重,又質疑曾過去數個月拒絕出席認人手續,公開7警資料可能對他們造成不公平。警務處一方並認為,法庭就算有此權力,就本案情況而言亦不應行使酌情權。惟區官在判詞中指,需要透過正式審訊時聽取進一步理據,才能就這些問題下定論。
官指有途徑索償駁回覆核
對於曾早前提出的3項理據,包括受酷刑和不人道對待、被警方不合法羈留及警方無權要他有條件擔保,均全不獲法庭受理。法官指,涉及警方非法拘捕及襲擊的問題,仍有其他法律途徑如民事索償處理,毋須用到司法覆核,所以駁回申請。
曾健超昨日在另一公民黨成員陳淑莊陪同下到高院領取判詞。他稱,司法覆核案件的最終結果如何仍未知道,但受襲事件「證據確鑿」,但警方至今9個月仍沒有任何程序處理,令他對警方完全失去信心,「唔知警方係咪有心針對(自己)。」他又質疑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早前稱要尋求外聘資深大律師意見,但至今兩個月仍未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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