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運公司可選較高費用 有未能依時送貨列明不賠償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郭兆東) 近年港人喜愛內地網購再集運返港,但集運公司收費不一多引起爭拗。消委會發現市面上9間有提供內地集運服務公司,在計算「實際重量」及「體積重量」上,會選擇兩者中金額較高者收費,曾有消費者因此付出較原價貴5倍的運費。消委會亦指集運公司賠償因出錯引致貨物遺失金額上限差距,隨時高達3倍,部分公司未能按時送遞貨件亦列明不作賠償,建議消費者購買及運送較貴重物品時,應另購保險。
港人內地網購成風,為省時慳錢多選擇購物後集運送港,但原來集運公司收費不一,集運時稍不留神隨時因額外運費換來「一肚氣」。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內地集運及速遞服務投訴143宗,按年上升逾52%,今年上半年亦接獲58宗,較去年同期增加26%,當中分別有27宗涉及送貨延誤、23宗服務質素欠佳、及8宗其他投訴。
內地集運投訴 按年升逾52%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昨日指,消委會早前收集市面上9間有提供內地集運服務公司資料,發現運送、存倉、派送收費及賠償政策差異頗大。他續指,內地集運服務有一行規,貨物運港不論空郵還是陸路,都會佔用載具上的空間,若貨物體積大但重量不足,集運公司反而會倒蝕空間,故收費時不一定按貨件「實際重量」計算,而是按貨物「體積重量」收費,選擇兩者中金額較高者而收費。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靮,每間集運公司計算實際重量及體積重量的公式大致一樣,但當中參數就各有分別,例如部分收費模式以每公斤計算,貨重不足1公斤亦會當1公斤收費。她指,消委會過往接獲相關投訴,多與貨物過磅收費起爭拗有關,曾有消費者光顧內地網購時以為只需付約200元,但貨物抵港後卻要付逾千元,原來集運公司選擇了較高的體積重量收費,較原價貴5倍。
運送損壞出錯 賠償額差距大
網購貨物有時難免在運送途中出現損壞。消委會發現在賠償方面,9間集運公司賠償因出錯引致貨物遺失金額上限差距,可以高達3倍。其中4間公司會按貨價或購買價賠償,但上限由500元至2,000元人民幣不等。另有5間公司以運費3倍或500元人民幣上限作賠償,部分公司對貨件出現破損作出的賠償與遺失貨件的賠償相若。
許敬文表示,如集運公司未能按時送遞貨件,有7間列明不作賠償,1間指如屬公司責任可賠償50%運費,但上限僅50元人民幣,另有1間則在特定情況可賠償運費30%至全費,建議消費者如購買及運送較貴重物品,應另購保險。
寄存中轉倉庫 逾期未領另收費
由於網購方便甚至可隨時隨地進行,港人多數會集合從不同網購商店或賣家買來的貨品,一次過經內地集運服務寄送,故貨物可能需存放在內地中轉倉庫一般時間。消委會據9間集運公司資料發現,貨物一般可免費存放5日至半年不等,逾期仍未認領及合併寄出貨品,則會被收取存倉費。收費由每日1元至10元人民幣,或5元至7元港幣不等,最多存倉至180日,過期當廢件處理;亦有個別公司不收取存倉費,但存放60日後會當廢件處理。
至於貨件送抵香港後,部分自取點亦會提供免費存倉期,由2個至7個工作天不等,免費存倉期過後而未領取的貨件,就會被每天收取5元至20元港幣,或5元人民幣存倉費,最長不得存放逾2個月。
近期涉電話騙案 消委促勿亂洩料
消委會又提醒,針對近期出現多宗涉嫌冒認速遞公司或內地官員的電話騙案,套取個人資料及要求匯款,提醒消費者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輕易透露個人資料,特別是銀行賬戶資料,若接獲自稱速遞公司來電,消費者可要求對方提供運單號碼核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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