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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航空班機上縱火的疑犯被揭曾入獄。圖為機艙椅子被焚燒後的情況。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京報》報道,由浙江台州飛往廣州的深圳航空班機前日凌晨在快落地時,機上一名男子兩次縱火,還持刀威脅機上乘客,最終被制服。昨日上午,有消息稱,縱火疑犯名為翟金順,是台州市椒江區村民,多年前曾被判刑,目前欠債七八十萬元人民幣。
翟金順所在村的多名村民昨日表示,翟常年在外做生意,不在村裡居住。村主任李昌敏說,翟金順今年50歲左右,育有一兒一女。「他十幾年前判過刑。」村支書金崇理回憶,翟金順出獄沒幾年,不太清楚因何入獄。
經營生意閱歷豐富
李昌敏稱,翟金順「去過山東做生意,後來又回來開咖啡廳,虧了後,去年又在椒江開加工廠,做鋁合金門窗」。另有村民表示,翟金順閱歷十分豐富,「走南闖北做過各種生意,先是做電單車生意,聽說這幾年在做鋁合金、門窗生意」,「他人還挺好的呢,很和善。」他對翟金順涉嫌在飛機上縱火表示無法理解,「也沒聽說夫妻感情不好」。李昌敏則指,「他在銀行有七八十萬欠債,不知道是不是和這有關」。
律師指,按內地法律,「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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