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為加大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力度,抑制過度投機交易,中金所昨日公佈了一系列措施。由8月3日起,單個合約每日報撤單行為超過400次、每日自成交行為超過5次的,將被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中金所並提醒投資者,在防範風險的同時,理性、合規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在不增加市場整體交易成本的前提下,中金所將進一步調整和優化市場收費結構。8月3日起,將股指期貨手續費調整為包括交易手續費和申報費兩部分。其中,將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和中證500股指期貨交易手續費標準降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二三;此外,並將根據客戶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的申報數量收取申報費,每筆申報費一元,申報是指買入、賣出及撤銷委託。
中金所還強調,要嚴格市場異常交易行為認定和加強市場監管,對從事股指期貨套利、投機交易的客戶,單個合約每日報撤單行為超過400次、每日自成交行為超過5次的,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據透露,中金所將進一步加強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採取電話提醒、發送監查問詢函、警示函、現場調查、限制開倉等監管措施,防範過度投機的非理性交易,加大對包括利用實際控制關係賬戶規避監管等各類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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