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李自明)激進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去年7月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涉向特首擲玻璃杯事件,警方昨日正式將其拘捕落案起訴一項普通襲擊罪,准以500元保釋,等候明日(20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經常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暴力滋事的黃毓民,昨日下午近5時乘坐的士到達中區警署,就去年7月3日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向特首飛擲玻璃杯事件向警方報到。由於早前已獲警方通知將控以相關罪名,警署外有約30名支持者到場聲援,並將橫額及旗幟綁於馬路旁的欄杆,又高呼「無懼政治檢控」等口號。警員在場戒備,並以攝錄機拍攝記錄現場情況。
黃毓民在警署逗留約35分鐘,在步出時展示檢控書,聲稱警方是次起訴他是「政治檢控」,又當眾爆粗辱罵特首梁振英,並稱「今次好玩,大把證人,睇屩I告我......」他聲言,法庭在審理是案時可能會傳召梁振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全體立法會議員及秘書上庭作供,「如果係,係好好玩」。他又稱,自己心目中已有百多位證人人選,但要先徵詢法律意見再決定。
特首:會否出庭視乎法庭決定
針對黃毓民所謂「政治檢控」的說法,梁振英昨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時反駁,律政司有獨立的檢控政策並是獨立運作的,「他們的檢控決定以至檢控程序,工作所需要的時間完全由律政司自行決定的。會否出庭作供則視乎法庭的決定。」
現年63歲黃毓民於去年7月3日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大會上,涉嫌趁反對派議員衝向主席抗議期間,走到第一排議員座席,先向特首梁振英投擲文件,在保安員制止時,其再朝特首方向投擲一隻玻璃杯,玻璃杯從梁振英頭頂飛過,跌在主席台前的地上應聲粉碎,幸未有傷人。梁振英隨後拾起一塊碎片,批評個別議員屢次向官員作出侮辱性言詞,甚至眾目睽睽下擲物品,令議事廳出現太多語言和肢體暴力。
事發後,香港社會各界均譴責黃毓民的暴力行動,警方在接獲特首辦報案後,中區警署重案組當日下午派員到立法會會議廳蒐證,並將案件列作普通襲擊罪處理。黃毓民則辯稱當時隨手將眼前物品投擲出去,記不起擲了什麼,更揚言「有(擲杯)又如何?有什麼問題?現在擺明就是要對抗他(梁振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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