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受深圳市前海深管理局委託,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日前公佈,將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位於前海的T102-0257宗地的使用權。公告期自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掛牌期自2015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22日15時止。
此次出讓宗地項目建成後69,860平方米的辦公面積,自取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或通過規劃驗收之日起10年內不得轉讓。此次出讓宗地建成後,辦公樓物業的租售對像為符合產業導向和入區規定且註冊地在前海合作區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競得人須履行多項承諾
競得人須履行以下承諾事項:自項目竣工驗收後第2年起10年內,進駐該項目的企業合併納入前海合作區統計核算的年度納稅額(不含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每年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申請人主體資格要求需獨立申請競買本次出讓宗地,這些企業包括在前海合作區註冊成立從事信息技術和業務流程外包服務、互聯網及通信系統設備開發等經營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並取得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安全服務一級及以上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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