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務委員會昨天開會,決定9月舉行會議討論決定副校長人選。同時,校委會也接納學校管理層就捐款問題提交的建議。據了解,港大計劃向被指是副校長人選的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發信,就他處理捐款時「不符預期標準」的問題,「提醒」他作為資深教職員的責任,避免再有疏忽。這顯示港大校委會和管理層對陳文敏在接受「佔中」捐款事件中出現的嚴重問題,已經作出了定論。陳文敏如果真的為港大的聲譽和利益考慮,就應該明白再一意孤行,不僅自己會持續備受質疑,更會給港大抹黑添亂,成為港大負累。知醜而退出副校長人選的角逐,或許是保住自己和港大顏面的最好選擇了。
據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昨晚在會後表示,由於校長馬斐森稱短期內難以物色首席副校長,所以下月的校委會會議,會先討論學術及人力資源副校長人選並作出決定。顯然,校委會在面對校內外反對派施加的重重壓力之下,不得不在副校長人選問題上儘快做出決定了。但關鍵的問題是,陳文敏是否一個合適的人選呢?最近一段時間,包括港大教職員、畢業生在內的許多熟悉大學運作的人士都已經指出:陳文敏在擔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期間,熱衷政治,荒廢學術,任人偏私,令港大法律學院的許多學術排名指標落後於其他大學法學院;同時,在處理屬下戴耀廷上交的捐款事件上,有嚴重的疏忽,表現「不符預期標準」;而且,為了競逐副校,不斷語焉不詳地「爆料」。一個有如此明顯問題的人,顯然根本不適合擔任負責學術及人力資源的副校長。而且,昨天的港大校委會會議明確接納了學校管理層的處理意見,確認陳文敏在捐款事件上的疏忽,將由校方給予陳文敏書面的「提醒」。熟悉校政的人士直指,這行動本身就是一種嚴重警告。
作為一個大學的資深教職員,尤其是在一心競逐負責管理和人力資源的副校長職務的情況下,收到這類警告,說不是一個污點,那是自欺欺人。陳文敏如果不明白這一點,那就連競逐副校長的基本理解力和判斷力都不具備了。道理很簡單:港大有崇高的聲譽,港大的主要管理者應該有無懈可擊的品格和不被公眾質疑的履歷。現在,陳文敏引發的公眾質疑方興未艾,如果他勉強「死撑到底」,就算僥倖被「帶病提升」,公眾質疑相信不會止息,上任後也難免不斷面對來自各方面的挑戰。可以說,如今的陳文敏,已經對港大百年校譽構成威脅。如果一個品格和能力備受質疑、有嚴重疏忽和表現「不符預期標準」的人,最後當了副校長,如何向港大師生和社會公眾交代呢?
這時候,香港公眾看着陳文敏何去何從。如果陳文敏真是如他自己所說「不是為了個人」,那就應該真正從港大利益着眼,明白自己是港大負累的現實,以正常人都具備的知醜之心,主動退出這個高度政治化的漩渦,讓港大校委會有更多的討論及選擇的空間,也給自己一個全身而退的機會。 (相關新聞刊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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