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除嫖宿幼女罪,相關行為將依據強姦罪的對應條款處理。
2.犯貪污罪的數額特別巨大、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法院可在判處時同時決定,犯罪分子減刑為無期徒刑後,被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3.猥褻罪客體擴大到男性。刑法第237條修改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取消「收買被拐賣婦女可免除處罰」規定。
5.「醫鬧」入刑,首犯最高可獲刑七年。
■資料來源:記者 劉凝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