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2月27日,新疆民眾抗日救國後援總會為南疆和田地區維吾爾族貧民艾沙,將親生兒子送往抗日前線,當時新疆省政府的呈文中記載:「一和田貧民艾沙供稱,欲為前防將士捐助銀両或物品,因家貧無力,不能達到目的,願將一十八歲之子于素甫捐送前防,以力抗戰日寇,犧牲國家,以順其願。倘其子不忠實抗戰,打倒日寇,即係不孝,如無該子,寧死不見子面......」
感人事跡 不勝枚舉
這樣位卑未敢忘憂國的感人事跡,不勝枚舉,如溫宿縣西大莊維吾爾族農民巴海巴臨終前囑咐兒子沙海,將其準備朝覲的2,500塊銀元,一半捐助前方抗日將士,一半留作家用。一位泥瓦匠在給募捐機構的信中這樣寫道:「愛國有心,捐款無力,僅將今天給人下苦力所得省票3,500両,捐3,000両,留500両買兩個囊充飢。」據不完全統計,僅從1937年9月至1940年5月,新疆各族民眾共捐款合計322萬餘元(法幣)。■記者 王辛鵬 新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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