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粵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與合作協議》
●建立工作通報機制,快速傳遞有關食安訊息
●加強合作,如食安從業人員培訓、食安風險監測、食安標準及重大食安事故應急合作
●發現涉及對方轄區內企業的重大食安問題時,應及時通報對方
●核實新聞報道中提及的食安個案
姊妹學校
《粵港姊妹學校合作協議》
●未來3個學年增加至少 60對姊妹學校
●鼓勵、支持姊妹學校開展教師、行政人員、學生和家長等互訪
●完善姊妹學校工作聯繫機制
知識產權
《粵港保護知識產權合作協議(2015-2016)》
●深化跨境保護、知識產權貿易、交流探討、引導服務及宣傳教育的交流
●推進知識產權貿易,鼓勵知識產權交易機構、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及企業開展交流合作
●舉辦知識產權與中小企發展研討會
●開展電商、物流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交流合作
●推進「正版正貨承諾」活動
海上搜救
《粵港澳三地搜救機構「客船與搜救中心合作計劃」互認合作安排》
●編制《客船與搜救中心合作計劃》,包括三地海上搜救機構的資料,存放在三地海上搜救機構、客船公司和客船
●三地互認對方與客船編制
電子商貿
《加強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合作協議》
●支持跨境電商業務,鼓勵企業加強跨境電商平台合作
●探討跨境電商園區合作
●推動企業開展優質商品購銷活動
■資料來源:特區政府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庭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