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昨日表示,目前香港發展差強人意,其中一個原因是沒有「去殖民化」,反而「去中國化」。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昨日認為,「去殖民化」是受殖民統治的地區回歸祖國後必須完成的任務,香港「去殖民化」的任務從香港基本法的實施開始,包括不能縱容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陳端洪昨日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解釋,「去殖民化」是所有殖民地或受殖民統治的地區,在獨立建國或回歸祖國之後必須完成的任務和必然經歷的過程。他指出,對於一個回歸祖國的原殖民統治地區來說,「去殖民化」在法律上的第一要務是完成法律的主權轉化;政治上的第一要務是維護該地區的穩定;文化上的第一要務是建構本地區居民對國家和民族的認同。
需法治與主權結合 而非對立
陳端洪認為,香港受英國殖民統治150多年,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採取「一國兩制」下本地高度自治的模式,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但這並不意味着香港無須進行「去殖民化」。「去殖民化」的任務從香港基本法的實施開始,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需要各方面協力,需要採取多種方式,其中法律理應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他表示,依法「去殖民化」有多層含義:第一,要依據香港基本法完成原有法律的主權轉化;第二,改變政權機構效忠對象;第三,立法禁止危害國家主權的行為;第四,行政管理和司法審判要正確理解香港基本法,不能縱容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行為。「總之,就是要把法治意識和國家主權意識結合起來,不要把兩者對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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