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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烈士紀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 新華社
2014年8月23日,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了《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議案》。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以法律形式將9月30日設立為烈士紀念日,並規定每年9月30日國家舉行紀念烈士活動。
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紀念碑的奠基日,在國慶節的前一天開展烈士紀念活動,既能充分體現「國慶勿忘祭先烈」的情懷、突出國家褒揚烈士的主題,又能與黨和國家領導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紀念碑敬獻花籃等烈士紀念活動相銜接,因此確定為這一天。
不言而喻,烈士紀念日表達的是國家及其人民對烈士的崇敬,宣傳、組織、引領、教育的作用和意義十分鮮明。據不完全統計,約有2,000萬名烈士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英勇犧牲。由於戰爭年代條件有限,許多先烈沒有留下姓名。目前,全國有名可考、並收入各級《烈士英名錄》的僅有193萬餘人。近幾年,每年新評定的烈士數量在300人左右。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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