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參加公職的人士要遵守保密規定,承擔責任,這是最起碼的做人操守。但是「民主教父」李柱銘為了替陳文敏翻盤,極力為「爆料小丑」馮敬恩違反校規、破壞傳統叫好。李柱銘專門撰文表示,故意洩露秘密會被罰,馮敬恩不怕被處罰,冒茩滅I,值得讚揚。這是對於沒有經驗的學生進行捧殺,把他往死裡推。李柱銘向馮敬恩「灌迷湯」,讚他兩句,使其飄飄然、昏昏然,更視珘藽a紀、挑戰法治為能事。事實上,校委裡頭也有反對派的成員,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為什麼他們不出來爆料,這是表面上讓馮敬恩當英雄,實際上讓他做「替死鬼」。
李柱銘把馮敬恩當槍使,自己不必負任何責任,卻害死馮敬恩。香港僱主都看到了這個年輕人,連香港大學的規章和百多年的傳統也不遵守,不遵守保密要求,想爆就爆。將來走入社會,僱主的要求馮敬恩還會放在眼裡嗎?公司的商業秘密、同事的隱私,誰敢擔保馮敬恩為了「維護公義」,或其他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會故伎重施玩爆料。香港有哪個僱主敢聘用這種人?
李柱銘「鼓勵」馮敬恩不守校規,也教壞年輕人,誘使年輕一代模仿目無法紀的馮敬恩,不尊重老師和長輩,動不動就以暴力激進手段表達訴求、爭取權益,直至達到目的為止。只要能達到目的,什麼法律、規矩通通不放在眼裡,個人前途也不在乎,「想做就做」,還認為「衝擊一切的態度」符合正義。
飲了李柱銘的「迷魂湯」,得到李柱銘的撐腰,馮敬恩膽子更大,態度更囂張。校委會要保密的材料,我都爆出來了,要處分我嗎?我不會受罰。要我離開大學校委會,我更加不會離開,一定賴下去。他的理由是,我是學生會選出來的,只有學生才可以叫我走。在馮敬恩眼中,即使加入校委會,也不必受校委會的規章和港大的傳統約束,可以橫行無忌。
任何一個文明社會,都需要遵守法紀,尊重別人。如果年輕的一代受到政治騙子的蠱惑,不尊師重道,不服從校規,不再遵守法律,認為法治、傳統、習慣都是束縛。那麼,這個社會就會大亂,沒有希望。
李柱銘道德敗壞,知法犯法,一再利用年輕人火中取栗,作為他達到政治目的的犧牲品。他對年輕人是非常殘忍冷血,摧毀年輕人前途根本不當作一回事,只要能獲得外國老闆的讚賞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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