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水務署專責小組上月底發表有關鉛水的報告後,昨日房委會的鉛水檢討委員會也提交了中期報告,指公屋食水含鉛主要因為喉管焊料含鉛以及監管制度不足。這兩份報告雖然出自不同部門,但結論和提出的建議基本相同,都是指出食水含鉛的原因,就是水喉管的焊料含鉛而導致。可以說這是意料之內的結論,市民大眾最關心的反而是,政府今後如何重建市民對食水安全的信心,更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真正吸取這次鉛水風波的教訓,舉一反三,亡羊補牢,全方位強化各項監管制度,防止今後再出現類似事件並全面恢復市民對政府的信心。
昨房委會鉛水檢討委員會提交中期報告,指出公屋食水含鉛主要是用於喉管焊接的焊料含鉛超標,其次是監管制度不足,沒有把檢驗水質的範圍涵蓋所有重金屬。因此,建議今後要全線檢測食水的重金屬,完善水務工程物料的管理。食水質量控制問題檢討委員會主席張達棠、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房委會策劃小組會後也指出,約2% 屋h水樣含鉛超標,2005年前落成的公屋含鉛風險相對低,政府正研究能夠客觀、全面、科學反映水質的抽查食水方法,同時,將會先更換公共地方不合格喉管,而換喉費用全由承建商負責。
食水含鉛事件自今年7月份在啟晴h首先爆發以來,短短時間擴展到了整個香港。除了公共屋h不斷發現有食水樣辦含鉛超標以外,私人樓宇、幼兒園、學校都相繼發現食水含鉛超標,一度搞得市民談鉛色變,人心惶惶。現在,鉛水主因基本查明,就出在過去被嚴重忽視和根本沒有監管的焊料上面。綜合兩個部門的報告,有關部門監管制度不足,就是令問題長期沒有被發現的根本原因。
據分析,監管制度不足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是監管沒有涵蓋施工的每一個環節,有關方面往往茩咫j的方面,將一些關鍵性的細節,如焊接使用的焊料質量問題忽略了;其次是對水質的監測沒有涵蓋所有重金屬,令食水含鉛超標問題一直沒有被發現;三是監管制度沒有與時俱進,不能及時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而作出調整及加強。
其實,在不少政府部門之中,類似監管不足的問題不是個別現象,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因此,建議政府每個部門,尤其是涉及到廣大市民日常生活的有關部門,都應該認真分析、研究鉛水事件並從中吸取教訓,全面檢視目前所有的監管制度,是否能夠做到監管周延而無死角、監管嚴密而無疏漏、監管前瞻而不落後。發現有問題,就要及時糾正,政府高層也應定期開展檢討和強化監管制度的相關工作,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才可以避免重大的疏漏和事故的發生,真正全面恢復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和信心。
(相關新聞刊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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