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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張偉民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為求趁明年立法會選舉參選上位,日前就立法會地區直選參選年齡限制,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將參選年齡由目前的21歲降至18歲。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事件或已進入司法程序,目前不欲表達香港特區政府立場,能否及時修例亦屬未知之數,但她強調,過往長期並無強烈訴求要求降低立法會參選人年齡至18歲。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基本法明確訂明立法會參選年齡是21歲,黃之鋒司法覆核成功機會低。
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傳媒問到特區政府認為有否需要檢討參選年齡時指出,由於事件可能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不想表達政府的立場,「我只能夠講在過往一段相當長的日子,在討論香港的民主進程或是選舉的制度,就似乎並沒有一個很強烈的訴求要將參選人的年齡由21歲降到18歲。」
再被問到黃之鋒此舉會否影響明年的立法會選舉,林鄭月娥續說,「這件事、這個假設性,究竟會不會受理?會不會有什麼結果?即使有很強烈的公眾訴求,能不能及時修例?這些全部都是未知之數,但如果要修訂,看來時間是非常之緊迫。」她重申,「真的沒聽到社會上有一個訴求指去參選立法會議員可以由21歲降至18歲。」
葉太料黃之鋒覆核成功機會低
葉劉淑儀昨日在一個公開場合回應傳媒查詢時則表示,申請司法覆核的門檻低,現要視乎法庭是否批准,但她相信黃之鋒提出司法覆核的成功機會低,因為基本法已明確訂明立法會議員的參選年齡是2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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